基督的救恩免費、卻一點一點也不廉價喔!被救的人輕鬆,救人的耶穌可重重地被凌辱、傷殘、以至於死了!

  基督信仰就是愛、是世上找不到的愛,有誰為罪人捨命呢?宇宙至高神決定救我們這些無法自救的罪人,耶穌代替我們承受了所有罪惡的刑罰。

   當我問:『你得救了嗎?』,有人回答:『我受洗了』、有人說:『我去教會了』。。&%@$#*。。 這與得救何關呀?

   受洗就是你被弄濕、又乾了(不相愛的男女也可以舉行結婚儀式啊!)。去教會並不會讓人成為基督徒(請相信你即使夜夜在車庫睡覺、你也不會變成一輛車)。

  許多教會有所謂『受洗前課程』,我想,若發給想受洗的朋友一大張空白紙,請他們寫寫『什麼叫得救』會不會更恰當。

   要講信主之前,請至少認識這位主是宇宙唯一真神吧!『尊重漫天神佛』的朋友受洗了,然而聖經中的上帝卻斥責宗教偶像為鬼魔(申32:16 - 17)ㄟ,所以,她到底在信哪個「主」啊?

  要講信主之前,請至少知道福音在講什麼、並切實相信吧!不然,你是專靠嘴巴在「信主」的嗎?

  要講信主之前,請至少看到自己的罪、並真心為罪痛恨不已吧!人若不痛悔、就不會想改、就不願走神的路啦,光嘴巴上說悔改、只能騙得了人啦!

  得救,是人跟神連上了永恆的關係。若一次得救而不永遠得救,那也等於是蔑視神與人簽的這份新約合同。

  彼得說:『知道你們得贖。。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 - 19),請問耶穌的寶血不夠力、贖不完全嗎?

  耶穌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請問神的話不算話、不一定的嗎?

  得救的人深深體會罪的可怕、深深感謝上帝犧牲的愛,怎會以『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這莫大恩典來當犯罪的執照呢?

  得救的人深知上帝痛恨罪惡,基督徒可能偶而軟弱、或因無知而犯明顯的錯,但相信沒有一個敢囂張到明知還故誇『犯罪的風光』。

  犯明顯的錯是事實,各人原因不一,上帝全知全能,而誰代替起上帝來審判祂的兒女、還這麼大膽全栽贓到『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上?

  因為有人不明白得救的實質意義,所以才可能錯用『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這絕對真理,而掛基督徒的名、行為荒誕荒唐。

  試想,整本聖經也都有敵基督者的在在扭曲、無端抹黑,難不成基督徒要為此棄掉朗朗真理嗎?沒的事!

  請認識上帝眼中的罪至深至廣至細至微,所有基督徒都可能『曾犯罪而不知道悔改』吧!哪一個基督徒敢擔保說他每一條罪都認過了?

  當我們以律法的心看教會、就會嚴厲訂出『因信稱義後、犯罪沒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這律法,然後試圖高舉之成為真理。

  當我們以恩典的心看教會、才能接受天父『不全數揭發罪、免得我們生命承受不住』這款漸進的恩典方式,然後謙卑下來、不好為人師。

  神的孩子都能上天堂,『失去救恩』就是中斷神與人的父子關係。

  沒有人能憑自己的好行為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怎能以人的壞行為廢去與神的關係?(品行100 分的人不能藉此當我孩子,而我孩子若不乖、我處罰他、但他仍是我的孩子)

  走法利賽人的路如同開倒車,那是綑綁人的宗教死路。我們當警惕自己,說『因信稱義後、犯罪沒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之時、不怕也定了自己的罪嗎?

  參考文章: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

                        三談『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

                        為什麼人接受『因信稱義後、犯罪沒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這謬論呢?因為人喜歡宗教那個調調!基督信仰不是宗教,但人的罪性跟宗教對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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