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信仰不是宗教,只有聖經中啟示的那位才是真神,其他都是假的!
當教育、宗教、哲學、修養都拔除不了人與生俱來的罪根,當周圍一片自私貪婪時,你選擇也自私貪婪、得其中好處?或是真誠仁慈、可能吃虧被騙?
當我們的心靈看不到真理的光、就在知識道理中迷失了!當撒旦在我們心中掌權後,我們就成了這罪惡世界的一個無知幫凶。
做了對的事,常被這『錯了的』社會排斥。反對婚前性行為、斥責色情,人家批評我們迂腐外加 LKK。拒絕回扣、不肯做假帳,則帶來責怪或刁難。
但這又何妨呢?人生的喜樂,建基在無愧的良心、內心的坦然。讓我們在各種景況中,知道上帝在察看、並要賜福給敬畏祂的人!
因此,永遠做對的事吧!為真理所付出的代價比謊言高,但失去不等於失敗。外在的得失榮辱、不足以動搖我們內心的富足!
耶穌順服父神的旨意、被釘死在十架上,沒希望了嗎?不!耶穌若不做對,我們全部都完了、靈魂都要走上滅亡一途呀!
歷代多少基督徒為主傳福音、為主殉道,他們都呆瓜了嗎?不!他們若不做對,你現在還聽不到福音、不能蒙福呢!
排除萬難、憑信來依靠一個肉眼看不見的上帝,你昏頭了嗎?不!你若不做對、死後就準備帶著罪孽下到火湖地獄去吧!
常聽台灣的人搖頭慨嘆說:『這個社會病了』!可是,當知生病就有病根。人性中的罪惡如此勢不可擋,還有人要繼續對聖經搖頭蔑視嗎?那就只有病死一途!
明知說謊不對、為何還要說謊,明知嫉妒別人沒道理、為何自己常不可理喻,明知要有愛心、為何常常不愛人,明知抽煙傷身、為何戒不掉。。
『對的事』既做不來、你就該醒覺你是個罪人、你需要被上帝拯救。把『 BUT』去掉!。。把『 BUT』去掉!不要逃避、不要當懦夫!
要做對的事,神的賜福才是真正的福。請看下面這個故事:
荷蘭有個小漁村,因為整個村莊都靠漁業維生、所以自願緊急救援隊就成為重要設置。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暴風無情吹翻了近海的一條船。。
村長收到發來的SOS 警訊,救援隊便義不容辭地與洶湧的海浪搏鬥、出發救人,村民隨後也毫不懈怠地在海邊舉起燈籠、為照亮他們回家的路!
好不容易、救援隊通過雲霧出現了,個個筋疲力竭,但船無法載走所有的求救者(會超重翻船),現在還留一個在那兒。隊長宣布:『還有人能去救嗎』?
16 歲的漢斯應聲而出,他的媽媽見風浪猶大,抓住他手臂叫:『不要去呀!你爸爸 10 年前在船難中喪生、你哥哥不久前出海,現在音訊全無。。漢斯』!
漢斯說:『媽,我算成年了,若每人都顧自己、那麼誰去?那個落難者的家人也一定急死了。媽,上帝愛我們,請為我禱告,我愛您 』!
漢斯吻了吻他母親、加入第二批救援隊、消失在風雨中。那逝去的每分鐘有如一年那麼長,漢斯的媽媽苦等在沙灘、將漢斯交在全能神手中。
終於終於。。看到救援船回來了,村長迫不及待划舟向前去、將手圍成筒狀,向船大喊:『找到剩下來的那個人了嗎?』。
只聽得漢斯大聲回答:『有!我們找到他了!我是漢斯,告訴我媽,他就是我哥保羅啦!』。啊!感謝主!感謝主!
看完後,你也同我一樣感動嗎?讓我們永遠做對的事吧!信耶穌,是個最對、最關鍵的決定,你不會吃虧,你只有驚喜、你只有跪下來感恩的份啦!

上文可沒提到要「做自己」。因為那個「自己」、因為每個「自己」,都會說謊、都可能嫉妒。。對不? 上文倒是提到,「明知說謊不對、為何還要說謊,明知嫉妒別人沒道理、為何自己常不可理喻,明知要有愛心、為何常常不愛人,明知抽煙傷身、為何戒不掉。。『對的事』既做不來、你就該醒覺你是個罪人、你需要被上帝拯救。」。
人生的喜樂,建基在無愧的良心、內心的坦然 凡事問心無愧,何需在意他人非語 只可惜,一般人是非常在意他人對自己的看法的。
太棒了,要時時提醒自己,永遠做對的事情! 以上帝的標準來認定對錯,絕對正確,太棒了!!
妳想,。。當人臨死前,不知自己死後會去哪裡,這樣,會有平安嗎?
我們不行跟著這個世界走, 我們這不叫落伍。我們要行在上帝的旨意行才可以!! 求上帝赦免我那原先不懂事的心吧!!! 這世界已是『是非不分的專講尊重』了,而神有絕對的公義,讓我們敬畏祂、不『違逆祂的討人喜悅』。
要信三合一神 - - 耶和華上帝,阿門! 『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 2 : 5 - 6)。 聖經講的夠清楚了!只有一位神!- - - - 耶和華上帝(曾成為肉身叫耶穌、現在住在基督徒裡面叫聖靈)。
若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等於相信這宇宙中必有公理、必有神來維護正義,否則。。若什麼事都要用因緣來解釋,那善也可能有惡報。。因為,就是『碰上了嘛!』、跟善報沒緣嘛! 再說到善惡的標準,莫不是那位審判的神來定的嗎?不然誰定呢?標準寫在聖經裡!最後的大審判中,神不問人『你覺得』、不管『你國家的法律』、只依祂的法做裁奪。(光看祂的標準就知道拒絕救恩的人。。一定死路一條) 對的事比善的事更難,後者常是行有餘力才去做一做、前者卻是願意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神就是那真光,『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19 : 20)。 敵視福音的人絕對不面對自己的罪惡,唯一想做的就是消滅『會暴露自己罪惡』的真理,為主的名被迫害是一定的,但『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太5 : 10),神的應許都是寶貝!哈利路亞!
但是我們需要對神有信心、而這個信心也要大到能產生勇氣。
八福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 : 3 - 10)。 若坐在書房讀啟示錄超過五小時。。 我們就有福了
好像只有傻瓜才會堅持對的事情到底,也只有傻瓜才有傻福,基督徒要做這世界的傻瓜,就像"阿甘正傳"裡的阿甘一樣. 『 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 ,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路 6 : 22- 23)。 『人子』指的是耶穌,『那日』指的是審判之日。 為著耶穌當傻瓜、當到最後領獎賞,讚喔! .
主使我們有勇氣與智慧,阿門!在這個是非不分的世界裡,人更要信主,否則連錯了都還不知道。。
信主之後,主的話聽不聽呢? 魔鬼很聰明,牠不會動用不相關的人、但會藉跟我們很親密的人阻止我們做對的事,不是『跟我們很親密的人』的錯(因為他們無知),但信主的人要知道魔鬼的詭計、然後絕不讓牠得逞。 耶穌說:『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 10 : 37 )。神並沒有要挑起家中革命,但祂要我們知道父母、兒女都可能偏差,若他們的意見與神的原則衝突、當順從神。
『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 10 : 31 )。阿門!屬靈或屬世不是以『做的事』、卻是以『我們做事的心態』來區別! 基督徒掃個地都要掃的徹底而乾淨,因為我們不是為人活著的。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基督徒做任何事都要盡力、追求卓越、榮耀神的名!
做對得起神、對得起自己、對得起信仰ㄉ事囉! 不只行為,求神鑒察我們的內心,『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祢面前蒙悅納』(詩 19 : 14 ) 。阿門! .
頂難的事是,您的情緒壞透、但您能做對的事! 例:被人惡意毀謗、但絕不到處吐苦水告狀,並真實原諒他、為他禱告祝福。
問題來了,什麼叫『對的事』? 以社會的標準還是上帝的標準?。。還是自己的標準? 我請問大家,你可曾私下拿過公司的文具?可曾托病告假、出差報假賬?可曾怕傷害親友的感情而說不實的話?可曾在上班時間上網到 internet 去逛?。。可曾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上都是神眼中罪惡的事。我們需要依神的原則行事、因為祂是最後的審判官。我們需要信主、讀神的話語,否則我們不知道何為對!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 28 : 2)。什麼福呢?從『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到『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寫滿 11節。 讓我們聽從神的話、做對的事,神所賜的福必追上我們。
永遠做對的事情 不求會壞的冠冕 阿門!不信主的人也努力、也得世界的掌聲,神沒有否定,但那是『能壞的冠冕』(林前9:25)。 人一死,所有光彩就一筆勾銷、不被神紀念、也帶不到永恆!為什麼?因為不信主的人順著罪性而活,所付出的一切是為了自身的榮耀(或更惡劣的動機)、不懂向神感恩、更不為神的榮耀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