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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文章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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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不是宗教!只有聖經啟示的那位才是真神!您渴望美好、想認識真理嗎? 這裡有許多屬靈基督信仰文章,都是轉載「Little Angel 的基督信仰-小天使部落格」 所有的「文章」及「回應」都是Little Angel所寫,並非這個部落格的主人→我喔 ^^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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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2:22
  • 誰的看法重要?(Whose view matters?)



  
   你必須將『你是誰』與『你做什麼』分開
   否則你的自我價值將會上下波動、如同選舉期間政治人物的聲勢一樣
   每一個人都犯錯、但上帝永遠愛我們這個人
   人對我們有何看法不太重要 
   不要讓『渴望被人認同的意念』凌駕於你、控制你
   請注意:凡你所行,應當是為了神的榮耀
   神對你有何看法才重要
   當你經驗到你的心及行事為人得神喜悅了
   你的靈也滿足而喜悅
   別人的意見不能綑綁你
   這是自由
 
      You've got to know who you are apart from what you do,
      otherwise your self-worth will fluctuate like a politician's popularity
      in an election year.
     Everybody makes mistakes, but God truely loves us.
     Think nothing of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Thirsting for recognition gives others power over you.
      Listen : " Whatever you do, do all to the glory of God. "
     How God view you matters absolutely. 
     When you experience God's pleasure in your heart and what you're doing,
      Your spirit satisfies and cheers,
      Anybody else's affirmation won't bind you.
      This is really 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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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5) 人氣(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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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2:21
  • 我們的神 (Ou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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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42)

  • 個人分類:外地小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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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2:20
  • 恩典(Grace)

 

  
   耶穌在祂的路程上多跋涉了好幾哩、為了在井邊跟個心靈傷痛的人說話。
   聖經沒寫那婦人的名字,。。她離婚五次了、
   性關係隨便、聲名狼籍、碰見耶穌的當時還正跟男友同居。。
   這裡請務必明瞭,
   耶穌沒有看她壞、耶穌視她為『失落』,很大不一樣喔!
   所以一旦那婦人『被尋回』- -
   她因神而剛強的程度,就相當於過去被魔鬼蹂躪的程度了。  
 『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約 4:39)。
 

  Jesus walked miles out of His way to speak to a lonely woman at a well.
  She was a no-name, five times divorced,
 
  promiscuous woman with a bad reputation and a live-in boyfriend.

  Please understand right now,
  Jesus didn't see this woman as bad, He saw her as " lost ". Big difference!
  Once she " was found " - -
 
  she was the kind of person

  who'd be as strong for God as she'd been for the devil.
 “Many of the Samaritans from that town believed in Him
   because of the woman's testimony"(John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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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40)

  • 個人分類:外地小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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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2:19
  • 持續在祂的愛中(Abide in His love)



 
  人的愛總有條件、神卻是唯一的例外。
  神愛你、這是祂的決定,不是你好不好、壞不壞。
  你無法賺取、也不能影響祂對你純淨的愛。
  使徒保羅寫:『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你若與神同在,就像是葡萄枝子連結樹幹、枝子是倚靠葡萄樹的。
  葡萄枝子若不接著樹幹、鐵定結不出任何葡萄來,
  人也一樣,你若不信靠神、也不可能有祂美好的屬性,不可能。
  與大家分享詩篇23篇 ( 詩歌 )~ 
 

  Others love you conditionally, but not God.
  He loves you because He decides to, no matter you're good or bad.
  You can neither earn nor influence God's love.
  Paul writes, ”God showed His great love for us by sending Christ
  to die for us while we were still sinners.”
  To abide in His love is to cling to Christ like a branch clings to a vine.
  The branch is vine-dependent.
  As the branch cannot bear fruit of itself unless it abides in the vine,
  so neither can you unless you abide in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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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50)

  • 個人分類:外地小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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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2:18
  • 你的過去- - 已經過去了(Your past - - is past !)



 
    你是否因你的過去而蠻有罪惡感呢?如果是的話、請聽:
    神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10:17)。
    會是上帝健忘嗎?
    不是!!而是『有恩典』的祂選擇不再緊緊記住你的罪!
    當你複習自己過去的失敗時、你不只保持它們不死、更加增它們力量摧毀你。
    唯有你饒恕自己及別人、你才能真正拆除那個纏住你的綑綁。
    罪孽的控告是一個重擔,親愛的,耶穌已經為你在十架上扛下來了!
    盼你真心悔改、接受這寶貴的救恩,將那重擔在十架前卸下吧!然後走開。
    
      Do you feel guilt over your past ? If so , listen :
     " Their sins ... will I remember no more . "
     Is God forgetful ?
      No , God of grace chooses not to remember your sins !
      When you rehearse your past failures you not only keep them alive ,
      you empower them.
      Only by forgiving yourself , and others, can you truly break the hold
      the past has over you and be able to get on with your life.
      Shame is a weight. Dear ..Jesus carried for you on the cross.
      Repent、set it down before Him and then walk aw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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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8) 人氣(64)

  • 個人分類:外地小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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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1:40
  • 人,要怎樣才會滿足?



 
    (舊文重貼)
    人,已經是人。煩惱根源卻是  - - -  『我想成為什麼』。完全追求錯誤!
 自會說話開始,便有大人問:『你長大後希望做什麼啊?』,從那時起,小小孩便以為人以後必須成為什麼才行。
 上了小學,再碰到作文題目『我的志願』時,就洋洋灑灑的寫:我長大要做醫生、要做老師、要做律師、要做科學家等等。。。想當年我說我要像居禮夫人一樣(現在我對化學元素表還是頭大!)。
  
 最後,踏進社會覓上一職,人還沒能安心!成為醫生的,想做最有名的醫生;成為律師的,要賺比別人更多的勝訴 ; 連本來有氣質會搖筆桿的都世俗起來,計較為什麼某某人的書銷售量較高?

 在這裡不禁歎息,人啊人!你到底要怎樣?老虎只做老虎、豬只做豬,所有生物都在做自己,因為上帝已說過:都『各從其類』,只有人類專注在『本身』之外的東東。
     當人想成為什麼而成不了時,煩惱失望,詭譎的是,當成得了時,居然還是煩惱失望。名韁利鎖,是魔鬼對人的最大迷惑,但是,人無法單單揚棄這個精神囚牢,除非他有另外的天空。
     我們必須認識上帝,明白祂造我們是有意義、有計畫的,並要賜給我們永恆的福樂。否則,名利是轉眼成空沒錯,但若只有今生可指望,那。。那。。那就真是『沒魚、蝦嘛好』了不是嗎?     
  再想,一隻狼不會憂心人怎樣看牠,人造的『狼心狗肺』成語對狼沒影響,千年以來,狼依然心安地、依著神造牠的好特質活著!然而,人卻瀟灑不起來,無法不在意社會的評價、旁人的眼光。
     當我們事業無成、別人說我們沒用的時候,我們怎樣看自己?像垃圾般可踐踏嗎?。。但我們又如何能不自卑呢? 除非我們知道神是何等的愛我們、在十架上捨命流血、為使我們不下地獄。
     而當我們事業發達賺錢多多、別人誇我們了不起時,我們又是怎樣看自己的?走路都有風嗎?。。但我們如何能不驕傲呢?除非我們知道神掌權、是神的賜福、為使眾人得益處。
  人的內心深處其實只盼望平安喜樂而已。
     人的愛有瑕疵、容易變動,我們的心靈很高檔,不是次級品能安撫的。神的愛很完美、且存到永遠,只有祂才能填補我們內心長久的空虛。
     約 4: 14,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神的生命),就永遠不渴 』。那是真正的滿足,是神最初造人時就設計好的,神要與人同在,達到天衣無縫的圓滿!
     你願意接受上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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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86)

  • 個人分類:啟發麵(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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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1:39
  • 一點都不笨耶!




 
   有一個看來楞頭楞腦的流浪漢常在市場走動,許多人故意捉弄他。
  就是在掌上放一個五元和十元的硬幣讓他挑,而他每次都選五元硬幣。
  大家看他傻乎乎的,竟連五元和十元都分不清楚,都捧腹大笑。
  每回看他經過,都一再的以這手法來尋開心、嘲笑他。
  過了一段時間,一個有愛心的老婦人,忍不住問他:
「你真的連五元和十元都分不出來嗎?」
  流浪漢露出笑容說:「如果我拿十元,他們下次就不會再讓我選了」
  。。。。。。。      
  人常以學位或獎狀來肯定自己的聰明,但上帝這樣教導:『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羅 12 : 16)。當人自以為聰明時,其實是顯出愚昧和無知了!
   『博士』是什麼?就是在特定領域裏比別人多懂一些知識罷了,踏出那個領域後,他沒有比人家厲害,『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 12 : 3),凡有耳的,真是應當聽。
   人有『彭風』、更有看不見的驕傲,驕傲和不安又緊緊相扣,人很不喜歡在人前示弱,男人尤其如此!人常得『證明自己』來換取尊嚴,又將自己的價值交給別人去評定,這樣真是可悲!
   信主,就是悔改、接受神的愛,粉碎了驕傲、也驅走了不安,當我們謙卑俯伏在愛我們的上帝面前時,正是承認自己的有限,也正是支取祂大能的時候了!一點都不笨耶!
    聖經告訴我們:『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 3 : 5)。我信主前最倚靠自己的聰明,所以就吃盡苦頭,同時呢,也看著別人勞苦愁煩、空虛無奈的度日。。唉!人實在不高明!
   感謝主,祂讓我醒悟,知道自己的愚不可及。我信主至今,真是『瞎眼的得看見』,看見祂的帶領、看見祂的智慧、看見祂的信實、看見祂的能力、看見祂的幽默。。那是一個肉眼不及的屬靈世界。
   我的喜樂天天在加增,我要專心仰賴耶和華到底。親愛的朋友,你感嘆人生無常嗎?那個無常威脅不到我的,因為神掌權。
   祂造我的計畫若不完成,我就不會死,我如果死了,就要與祂同在永恆的榮耀裏。我對未來有這般美好的盼望,。。你也可以有!
    『神是不偏待人』的,『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 9 : 10)。同樣的話語都在我們面前,我聽得進去,。。。你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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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41)

  • 個人分類:啟發麵(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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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1:38
  • 上帝對我們的看法才重要!


  

  曾經俊帥的柯林頓現在大概超過六十歲了吧!眼袋看來已讓他由小柯變成老柯囉!大眼睛、雙眼皮的帥哥美女,最怕有一個看起來腫腫的眼袋。
  可見老天是公平的,對小眼睛、單眼皮的人來說,總算老來扳回一城。
 
  同樣寫書,小柯只要一本《我的人生》,就為他賺得三億台幣。
三十分鐘的演講,也有八百萬台幣入袋。

  不過,也不要酸葡萄,在資本主義社會裡,也必須先當上美國總統。柯林頓式的人生,一百年來也只有他這麼一位,風光與磨難集於一身。
  不過再怎麼幸運,小柯時代都會過去。老柯之後變成老老柯、或老柯柯,反正就是一個阿公啦!世上無論榮辱、美醜、貧富,都是暫時。死後都歸於塵土、都帶不走,這是另一種公平!
  我們常常很在乎當前別人對我們的評價。人不高明,你為什麼要那麼在乎呢?人家瞧不起你,你幹嘛要瞧不起自己呢?人家拍馬屁說你聰明,你又真的變聰明了嗎?     
  神說:『你是誰,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要變如草的世人?』(賽 51 : 12)。每個人都會死,靈魂都要面對上帝絕對公義的審判,上帝對你的看法才重要,不是嗎?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 10 : 28)。 我們一定要把神當神、敬畏祂。
  上帝依祂的原則來看人,都寫在聖經裡,關乎你的永生,請你不要漏了讀。 審判台前,上帝對你的判處決定了大局 ,這才是永遠、真正的場景!
  對不認識上帝的人,祂說:『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 3:12)。怎麼個無用法?因為上帝看人,不看你有沒有名牌、地位,不看你家道豐不豐富。
 『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想說。。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只管安安逸逸的喫喝快樂罷。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12 : 16 - 20)。
  你為自己積財、但在神面前卻不富足嗎?你羨慕一個世俗所謂成功的人嗎?末日那時,『天地都要滅沒』(來 1 : 11)了,那麼,世界給人的榮譽又算什麼呢?也要完蛋! 
  要懂得在神面前富足!要羨慕一個在神眼中有價值的人!因為神『卻要長存』,在上帝手中歸祂用的人,是祂『得榮耀的器皿』(羅9 : 23),祂紀念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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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117)

  • 個人分類:啟發麵(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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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1:37
  • 一個國家的故事



 
   (舊文重貼)
     美國,錢幣上印有『我們信靠上帝』、總統宣誓就任時需手按聖經,每次最高法院開堂前總不忘祝禱:『主佑美國和本尊嚴法院』。
     然而,在世俗風雨吹襲下,許多人心遠離上帝。學校早已被禁止懸掛十誡。復活節期間,商店裏滿是兔子,使人幾乎誤會復活節是兔子節,聖誕老人早就成為聖誕節的象徵。同居、未婚生子。。已遞變成主流文化。
     美國史上第一件大事是,『五月花』號於 1620 年載著 41 個家庭,從英國駛達美洲。他們有感英國教會日益腐化、偏離真理。
     他們的心情彷如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往上帝所應許的美地那般。他們是到了『流奶與蜜之地』,社會是很快的富裕了,但『富裕後尋求神』比『貧窮時仰望神』還更難。
     從虔誠的清教徒群體到世俗化的國家,美國的改變並不是一朝一夕。
     最初,美國立憲時,人們希望建立一個『上帝治理下的國家』,重要機關的官員若不信上帝,也對基督教極為尊重。
     可是到了今日,美國信上帝的人雖仍多,但政府機關(尤其是教育部)、大眾傳媒等都操縱在世俗主義者手中。
     基督徒相信有絕對的道德標準,人的自由須對上帝和人負責。世俗主義者的基礎觀念是無神、鼓吹『自由、快樂不受約束』。
     19 世紀初的美國,青年才俊紛紛前往歐洲求高學位,歸國後就把人文主義統統帶回來。他們擔任大學校長、在教育部擔任公職,使美國從此走上不歸路。
     學校、媒體大大能左右一個人的思想,可惜的是,基督徒輕忽魔鬼的存在,基督教學校都沒設立教育學院、法律學院和大眾傳播系等等。魔鬼找到破口進入了!
     在最高法院禁止學校上聖經課之前,教育局反基督的勢力已然壯大。現在美國的四大電視台- NBC、ABC、CBS、PBS,它們全數落在世俗主義者手中。
   『人文主義的每一條路都通往災難 』,不幸的是,這些災難並不是即時可察,例如性解放。
     美國當然有不少愛主的基督徒,但是年輕這一代有更多人離棄神了,據每過十年的統計,暴力罪行、青少年自殺率、離婚案件和未婚媽媽人數都一再飆高。
     人文主義對『人的罪』毫不瞭解。盧梭對人性過份樂觀,以為只要適當教育便萬事OK。事實上,若沒有上帝的幫助,人類並不理性、也不公平。人類的黑暗面在法國革命的恐怖統治中已顯露無疑。
     無神論實際上是高抬自己為神。毛澤東屍骨已寒,但文化大革命將人性的敗壞發揮到極致,在這個大浩劫期間,死傷的人數沒有輸給世界大戰折損的兵丁。
     研究美國史的英國史學家約翰遜說:『深受正規教會影響的社會模式,是最優良的社會模式』,美國民眾親身體驗了近數十年來的道德瓦解,至今許多人依然徘徊在迷途上。
     以神立國的美利堅如此,請看看我們的家鄉,偶像林立、風俗文化的頑強生根,人云亦云、不經思考的照單全收,離棄真神的下場真是令人不忍、也不敢想像下去!
     台灣失業率高嗎?再去創一個宗教來當教主吧!到深山沒路的地方蓋一間廟宇當廟公吧!魔鬼一定免費成全你,你的信徒不會少,廟裡香火錢一定嘩啦嘩啦。
     人們是這樣的絕望、心靈是這樣的空虛,現代孩子連『對美好的想像力』都要失去,大家一起癱瘓在罪惡裡,不知如何是個了局?痛苦中頻頻問為什麼,你告訴他是『罪』,他不接受。
     罪人若硬要在『罪』之外找答案。。真正的無藥可救!聖經說,人人有罪,上帝最後要大清場,人一定要及時悔改接受救恩,否則地獄等著你!
     罪人又驕傲又害怕,只求更大的謊言來安慰自己,猶如病重的人寧願吃嗎啡,也不面對自己必死無疑的結局,各大宗教就是那嗎啡,會讓人死的不明不白。
     亞當將罪帶入了這個世界,在世界『一定』腐爛到底之前,耶穌就是人們唯一的希望。美國的故事是面明鏡,不會是個特例,請你清醒過來,魔鬼不會放過任何人。
     還沒信主的,魔鬼要讓你更瞎眼、安穩走向靈魂滅亡的路。已經得救的,牠要挑撥離間使你懷疑神、背離神、使別人不信神,牠好在神面前嘲笑祂、控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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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49)

  • 個人分類:啟發麵(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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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1311:36
  • 真有夠矛盾的!



 
    臺灣民間認為,人死後在陰間一切的衣食住行都得由陽間子孫藉著祭物,焚燒紙錢、紙屋等來供應。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拿得出確據來支持其可信度嗎?
    祭祖的觀念是將死人世界看成活人世界的延續,所以才認為死人也要消費,那麼,哪家子孫調查過眾多祖先生前吃啥、喝啥?否則祭物怎能對他們胃口呢?  
    試想,過世祖先都得靠子孫(比活著時更無能)。。那怎能福蔭子孫呢?
    又說「拜到的給你保,沒拜到的向你討」。。完了!誰算得清自己有幾個祖先?哪能都拜到?喔!沒拜到的就要向子孫討?(我突然想起硬討過路費的流氓)
    更說在陰間要等候家人的超渡,然後轉生輪迴。。慘了!如果子孫窮到請不起道士作法會呢?好事是不是白做了?(那樣的積功德也是自私)
    若真有輪迴,那麼不管輪迴為人或牲畜,就已經重回陽間了嘛!哪裡還需要子孫的祭物、冥錢呢?
    若真有輪迴,人用雞鴨魚肉來祭祖,而你沒想過這些動物也可能是祖先轉世來的嗎?「祖先」吃「祖先」?這太可怕了吧!
    華人往往視神主牌為祖先的化身,你有沒有想過,若真有輪迴,自己可不可能就是轉世的祖先?這下自己拜自己了!真是笑話!
    若輪迴是為了消除前世『業障』,世上何需法律制裁?就任其報冤仇罷!
    任何犯罪事件你不想是為了還上輩子的債嗎?為什麼要援救家暴中的太太?那個太太被打死可能是活該的,你若好心干預是不是得讓她下輩子再來受苦一次?
     照輪迴的意思,它有淘汰惡劣的功能,可是現今已經二十一世紀,幾千年的過濾後,人有越來越優質嗎?還是越來越惡?
   『人有輪迴』是真理嗎?『拿香祭祖』真的拜到了祖先嗎?真理一定不矛盾,與真實相衝突的假設都要存疑才對。
     在這個高喊『什麼都是相對』的荒謬世代裡,大大部分華人為什麼絕對相信有輪迴、為什麼絕對堅持要拿香拜拜?真有夠矛盾的!
     如果你信的宗教叫你不要執著,你為什麼要執著信那個宗教?為什麼要執著說『信仰、宗教都是一樣的』?你為什麼不放下哩?
  
 
  P.S. 請「反上文」的朋友去找文章的不合理處,若找不到而還生氣,真讓眾人看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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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22706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4) 人氣(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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