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白雲酒樓裡來了兩位客人,一男一女、四十歲上下,穿著高貴不俗。女人不看菜單、逕對女服務員說︰「給我們來碗餛飩就行了」。
服務員一怔,哪有到白雲酒樓吃餛飩的?再說,酒樓裡也沒賣餛飩啊!女人又重複一遍,男人發話了︰「吃什麼餛飩?又不是沒錢」。
女人搖搖頭說︰「我就是要吃餛飩」!
男人愣了愣、勉為其難對服務員說︰「好吧!請給我們來兩碗餛飩」。「不」,女人堅定的說:「只要一碗」!男人皺起了眉頭。
女人說︰「你不是答應一路上都聽我的嗎?」,服務員心想這女人摳門摳到家了、表示沒有餛飩。女人很意外、說︰「妳是嫌生意小不願做吧?」。
酒樓老板恰好經過聽到、也覺得怪。看這對夫妻的打扮,應該不會吃不起飯呀,不管怎樣,生意上門,沒有往外推的道理。於是他小聲吩咐服務員到外面買餛飩回來,然後他就開始觀察。
熱氣騰騰的餛飩來了,女人的眼睛亮了。她靠近碗面、深深吸氣,然後輕攪餛飩,好像捨不得吃。男人覺得大家都盯著他們看,他恨恨地說︰「真搞不懂妳,千里迢迢跑來,就為了吃這碗餛飩嗎?」。
女人抬頭︰「我喜歡」!
男人沒好氣地招來服務員,一下點了七八項名貴的菜。女人不急不徐對服務員說︰「妳最好先問問他有沒有錢」。沒等服務員反應過來,男人就氣的喊︰「放屁!老子會吃霸王餐?老子會沒錢?」。
男人邊說邊往懷裡摸,突然「咦?我的錢包呢?」,他站了起來,在身上又拍又捏,發現手機也失蹤了。
女人不慌不忙︰「錢包和手機我昨晚都扔到河裡了」,男人一聽火大︰「妳瘋了!」,男人再找旅行包。女人冷冷的說︰「別忙了,這次帶出來所有值錢東西都被我丟了。我身上剩五塊錢,只夠買這碗餛飩!」。
男人的臉刷地慘白,他憤怒的瞪著女人︰「妳真是瘋了!沒有錢,那麼遠的路我們怎麼回去啊?」,女人︰「你怕什麼?再怎麼也還有兩條腿啊」。
女人繼續︰「二十年前,咱們身上一分錢也沒,不也照樣到家了嗎?那時候的天比現在還冷呢!」,男人直了眼︰「你說什麼?」。
女人嘆氣︰「這些年你有了幾個錢就把什麼都忘了嗎?想當年咱們出遠門做生意被騙光光,經過這裡時你叫了碗餛飩給我吃,你身上只有五毛錢」。
男人身子一震,打量了四周︰「是這裡?」,「對,就是這裡,一間又小又破的餛飩店」。男人默默低下頭,女人轉頭請服務員再拿只空碗來。
女人撥了一大半餛飩到空碗裡,輕推到男人面前:「吃吧」!男人看著餛飩︰「我不餓」。女人眼裡閃動著淚光︰「哦?二十年前,你也是這麼說」。
男人說︰「妳怎麼還不吃?」。女人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這麼問。我當時回答你:要吃就一塊吃、要不吃就都不吃,所以現在我也是這句話!」。
男人默默無語,伸顫抖的手拿湯匙舀餛飩。當他舀第二個時,眼淚“叭嗒”往下掉。女人同樣合著眼淚、把一碗餛飩分吃完了。
男人抬頭輕聲問女人︰「飽了嗎?」,女人搖了搖頭。男人突然好像想起什麼,他彎腰拉出鞋墊,沒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塊錢。他不敢相信他的眼睛。
女人微笑︰「二十年前你藏了五毛錢在鞋底,後來你知道我沒飽,就拿五毛錢再買一碗!還好你記得自己做過的事,我這五塊錢總算沒白藏!」。
男人真的就再買一碗餛飩,往女人碗裡倒了一大半。女人說︰「吃完、咱們就走回家,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餓一回、苦一回!我回去就簽字,錢我一分不要,你和哪個女人好、娶十個八個都沒關係」。
男人猛地號啕大哭︰「回去我就把那張離婚協議書燒了好嗎?我錯了、我腦袋抽筋了、我真被好日子沖昏了腦袋啊!我不是人啊!」。。
女人平靜吃完,然後要服務員結帳。
一直在旁的老板快步走了過來,遞出兩張百元大鈔說︰「既然你們要把離婚協議書燒了,為什麼還要走路回家呢?」。
男人和女人遲疑,店老板微笑︰「你們二十年前吃的餛飩就是我賣的、我老婆親手做的!」,說罷,店老板把錢硬塞到男人手中,有心事的離開。
店老板回到辦公室,從抽屜取出一張他也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他喃喃自語︰「看來,我的腦袋也抽筋了、我也被富足的生活沖昏了頭腦啊!」。
店老板撕掉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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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問題複雜,但上文中的女人用環境勾起他倆年輕時那段相依的甜蜜回憶,因而成功挽回先生的心。
親愛的主內弟兄姊妹,我們目前跟父神的關係如何呢?不妨回想一下當年信主的情境吧,我們『起初的愛心』(啟2:4)現在還有嗎?
我們到底是『榮上加榮』(林後3:18),還是在歲月沖蝕下、這世界的榮華富貴奪了我們對主的專注與仰望?
錢財不是罪惡,但『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上帝也願意賜財富給祂所愛的孩子,但基督徒有成熟的生命承受這個祝福嗎?
能『有錢、但依然愛神第一』嗎?能『有錢、但知道自己不過是管家而謙遜善用』嗎?能『有錢、但願意祝福別人以榮耀神』嗎?
基督徒單要『主的恩典』、還是有眼光要『恩典的主』?祝福、也共勉喔~
